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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0日,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股份”或“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收到剩余调解款项暨《民事调解书》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子公司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云传媒”)于12月20日收到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品会”)支付的剩余调解款92,903,519.92元。

  ▲广博集团公告截图

  公告透露,灵云传媒与唯品会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灵云传媒于2022年4月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提起诉讼。2023年3月27日,广州中院就此案出具《民事判决书》(2022粤01民初856号)。唯品会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双方在二审阶段达成调解,并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2023粤民终3051号)。《民事调解书》中约定:唯品会公司向灵云公司支付185,807,039.85元(本金176,807,039.85元+9,000,000元),分两期支付,2023年9月4日前支付92,903,519.93元,2023年12月20日前付剩余款项92,903,519.92元。

  2023年9月,灵云传媒已收到唯品会支付的首期调解款92,903,519.93元及诉讼费971,025.32元,合计93,874,545.25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子公司收到部分调解款项暨<民事调解书> 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2023年12月20日,灵云传媒收到唯品会支付的剩余调解款92,903,519.92元,至此2023粤民终3051号《民事调解书》项下唯品会对灵云传媒的付款义务履行完毕。

  公告表示,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涉及唯品会的应收账款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本次唯品会履行了调解书中的付款义务,预计将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灵云传媒及其子公司与唯品会仍有三起案件尚未判决(案号:2023粤0103民初640号、2023粤0103民初40号、2023粤0105民初10865号),三起案件合计诉讼金额约1,547.80万元,由于上述三起案件尚未判决,三起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唯品会系列案件的进展情况。